一
我是妖,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妖,我的孽缘,是从认识墨子期开始。
我们本无交集,我在山中快乐地修炼,他在神捕司自由地办案,我们的相识,缘于一桩命案。
和我一样,我有很多的姐妹,我们共同生活在一个叫婆婆的手下,她是一只拥有着上万年修行的老狐妖。我们受她的保护,对于她的命令,从不敢违抗。
事情的起因追溯到三
北京最好白癜风医院在线咨询个月前,婆婆被一个茅山道士所伤。虽然最后,那个茅山道士也一命呜呼,不过婆婆受的伤也不轻,损耗了她足有一千年的修为。为了疗伤,婆婆需要闭关,还要每十日吃一颗活着的少女的心,要吃够足足一百颗。而这个任务,落到了一个叫关四的人类身上。
这个叫关四的,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,因为做的坏事太多,被神捕司通缉,最后被逼无奈,躲入深山,恰好被婆婆撞见。婆婆本欲杀了他,不过关四咒发誓,说要誓死效忠婆婆,婆婆这才饶了他一条狗命。于是,取活着的少女心的任务也就落到了他的身上,为了方便他作案,婆婆还赐给了他隐身的法术。
打那以后,城中每隔十日,便会有一名少女失踪,待到被人发现时,已是心脏被掏空,尸首惨不忍睹。这引起城中百姓的巨大恐慌,也引来神捕司的高度关注。好几次,关四作案时,都差点被闻讯赶来的神捕司捕快抓住,若非有隐身术逃得快,早已身陷囹圄。这一切,都要归功于墨子期精明的查案手段。可是对于婆婆来说,这却并不是一个好消息,于是,她唤来我,吩咐道:“阿九,你去,解决掉那个麻烦的人类!”
“是!”我恭恭敬敬地说。对于婆婆的话,我素来是言听计从。
我化作人类女子的模样,来到人间,打听到墨子期的住址。我找到墨子期的时候,他正在一株桃树下吹笛,纷纷扬扬的桃花从他的头顶飘落,好似下了一场粉红色的雪。墨子期穿着一袭青衫,神色平静,眼眸清澈,专心致志吹着一支墨绿色的碧玉笛子。我从未见过有男子长得如他一般温润如玉,那眼神瞧着便让人觉得心安。幽幽的笛声从他的口中传出,我竟听得如痴如醉,一时间忘记了自己来的任务与目的。
“蹬蹬蹬”,一阵脚步声打乱了笛声的节奏。随后,一个头挽发髻的小道士匆匆朝这边跑过来:“子期哥哥,你又在吹笛子啊!咦,这位漂亮的姐姐是谁?”
他的话音刚落,腰间的照妖灯便亮了。小道士顿时脸色大变,二话不说,纵身朝我扑过来。
我站在原地没有动,脚下一软,向后跌倒而去。
一只手揽上了我的腰,我抬头,正对上一双温润如玉的眼睛,瞬间便沦陷其中。
“嘿嘿,可逮着你这只妖了!”小道士手里拎着一只黑猫,晃了晃,得意地道。
墨子期微微蹙起了眉头:“天童,它并未作恶,你就放过它罢!”他的声音如同他的人,也是轻柔的,很好听。
“呃,好吧。”唤作天童的小道士有些不甘心地撒了手,黑猫哧溜一声蹿上房顶,很快消失不见了。
墨子期将目光转向了我:“姑娘,你没事吧?”
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,而是看了一眼黑猫消失的方向,问他:“它是妖,你不杀它,不怕放虎归山?”
他微微笑了笑:“人也好,妖也罢,善恶总在一念间。它既未作恶,我们又何必乱杀无辜?”
我看着他的笑,觉得那里带着光,很圣洁。
我的心里暗呼一声“好险”,刚刚一时大意,泄露了妖气,若非反应快,召来这只黑猫做挡替,怕是身份就要暴露了。
“姑娘,你没事吧?”墨子期看着我,又问了一遍。
“没事。”我说。
“还不知道姑娘是谁?到此前来所为何事?”他接着问。
我摆出一脸的愁苦:“我叫阿九,来城中寻亲,迷了路,不知道亲人家在何处了?”
他闻言,微微皱了眉:“姑娘可知亲人家中住址?”
我摇头。
“那姑娘可知亲人姓名?”他又问。
我说了一个并不存在的名字。
“姑娘放心!”墨子期道,“在下乃是神捕司的捕快,只要姑娘亲人尚在城中,在下便一定能够找寻得到!”
“是啊,是啊。”小道士天童道,“子期哥哥查案可厉害了!阿九姐姐,你就放心吧!”
“谢谢!”我说。
“那姑娘现在居于何处?”墨子期又问。
我摇了摇头,脸上愁容更深。
“姐姐既然没有落脚的地方,不如先去我们家暂住吧,我们家就我与子期哥哥住!”墨子期还未开口,天童便抢先邀请道。
墨子期瞪了他一眼,似乎怪他自作主张。天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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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姑娘意下如何?”墨子期将目光转向了我。
“叫我阿九吧!”我说,“那就打扰了!”
二
我与墨子期及天童回到了他们家。那是一座不大的院子,两间房,墨子期与天童各住一间。因为我的到来,墨子期将他的房间让了出来,搬去与天童挤在一起。我心下愧疚,他们却叫我放宽心,墨子期每日去神捕司,除了日常的事物以外,也格外留心帮我寻找起亲人来。那个胡诌的名字自然是找不出什么来,墨子期每每失望而归,都要先安慰我一番。我表面装作焦急,心中却暗喜,如此一来,便可多一日与他相处了。
以前我从不知人类生活,总觉得那是充满了狡诈,虚伪及市侩,可是现在,在这个小小的院落,我竟过得从未有过的安宁与快乐。墨子期每日都会去神捕司,忙着办案。我便在家中收拾好屋子,打扫干净卫生,做好饭菜等他回来。说起做饭,这也是我最不习惯人类的一点,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喜欢将脆生生的菜叶放在滚烫的锅里,用油去浇它,用铁铲去炒它,看着它变得油腻腻,蔫不拉叽,居然还会说好吃。还有那些流着新鲜血水的禽肉,红通通的颜色却被他们嫌弃,硬是将它放在锅里,煮出暗沉的色泽,更别提那些油盐酱醋之类的,完全掩盖了最初的肉味。所以每次吃饭,我都是吃得很少,那些油腻腻的菜叶和变了色的肉类吃得我难以下咽。若不是怕引起墨子期与天童的怀疑,我真的很想扯下一片生肉大快朵颐。我开始想念在山中的日子,那些鲜嫩的刚刚被我猎杀死去的野兔野鸡,尚在跳跃的内脏对我来说是无比的美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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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子期每每看见我吃得很少,便关心地问我是不是饭菜不合口味。我只得推说胃口小,吃不了一点便饱了。时间久了,他也就习惯了,不过每次回来,他都会从街上带一些坚果零食之类的给我换换胃口。虽然我对这些并不感兴趣,不过为了不